专家建议:将有性侵前科教师纳入“黑名单”
本报贵州余庆6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陈强 白皓林洁)今年42岁的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教师刘某林日前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06年刘某林在担任贵州省余庆县龙溪镇勤勇小学校长时,就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精神,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将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那么,刘某林出事后教师资格证书是否已被收缴?余庆县教育局答复说,因年事久远,正在查找当年的档案,目前尚无结论。
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发布通报称,该区联合调查组在对涉事的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进行核查时发现,刘某林应聘时使用了造假的材料,涉事学校存在教师入职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那么,如何从制度上防止像刘某林这样有性侵前科的人重新混入教师队伍?专家建议将有性侵前科的教师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再涉足教育行业。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聘教授劳凯声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校长、教师、教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强奸、猥亵的“师源性侵”案件呈多发态势。根据《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中的340个样本,有50个属于校园性侵案件,而中小学“师源性侵”案件占整个校园性侵案件总数的70%。他认为,应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阻止这些有前科的人再从事教育工作。这样每个学校在招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时,就很容易上网核查“黑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檀传宝教授指出,要从个别事件上升到制度建设的高度来重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问题,要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那样公布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信息,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
据报道,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开发了“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将有性侵前科的人员列入“黑名单”。涉及儿童成长相关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在入职前,将被强制要求通过该系统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一律不得被录用。
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16家单位建立了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浙江慈溪、江苏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也建立了类似信息登记数据库及从业禁止制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了省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十分必要。”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呼吁,应尽快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